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8-07-01 阅览次数:3882次
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航局下发的发改价格[2008]1568号文件,现将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00元调整为150元。自2008年7月1日(含)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的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网上值机指购买了电子客票的旅客,可直接在网上办理乘机手续确认航班、选择座位、网上打印登机牌,完成办理登机牌手续